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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治 | 警惕“表情包”变“侵权包”

【 发布时间:2022-08-14 】

加强版权保护意识 警惕“表情包”变“侵权包

讯 网络时代,人们倾向于用表情包来表达情绪、态度。你甩一张“熊猫头”,我回一张“火柴人”,上一秒还是岁月静好,下一秒就是风起云涌,使用表情包不当可能会侵犯他人著作权。

近日,宁国市法院成功审结两起涉表情包侵权纠纷案件。原告公司系《小红帽表情包》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广德、宁国两名被告在未经原告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小红帽表情包》作为文章中的动画表情。原告公司发现后,通过网上立案向宁国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因原告公司在外地,基于疫情防控、减轻当事人诉累等方面考虑,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与两被告取得联系,对其侵权行为以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原、被告达成调解合意。一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调解书拟定,不到五分钟完成了签字确认。另一起案件庭前和解并撤诉。

【法官说法】“表情包”以线条、色彩、形状等元素的组合而具有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形式,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构成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宁国市法院在此提醒大家,在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平台中发布信息时,对使用的表情、图片等要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防止侵权行为发生。(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