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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给幼托机构配餐 合肥一公司被罚5万余元

【 发布时间: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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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集中配餐许可,却将加工好的食材用保温桶装盛,乘网约车向两幼托机构多次配送餐。近日,合肥一婴幼儿托育服务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5000元的罚款。

今年3月初,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安徽童尚小鹿家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合肥信达天御分公司(以下简称小鹿家信达天御分公司)在未取得集中用餐配送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约车向祥源城及金色名郡两处地点进行配餐。经查,小鹿家信达天御分公司有独立的食品加工场所,也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为节约开支,该公司先后向合肥祥源城分公司及合肥金色名郡分公司开展工作日中周一、周三、周五的成品午餐配送,在将食材加工好后,使用保温桶盛放,通过网约车运送至这两处,再由工作人员分给受托幼儿食用。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小鹿家信达天御分公司的配餐行为属于中央厨房配餐服务活动,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取得中央厨房许可方可进行配餐服务。该公司的行为已违法。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属于首次违法,在检查后停止了违法行为,因此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处以罚款55000元。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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