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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长丰县市场监管局通告:合肥海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

【 发布时间:2022-05-11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

长市监注撤告字〔2022〕第6号

合肥海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程侠(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身份证件号码:34012119940127742X)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不正当手段取得了公司设立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上事实,有程侠的陈述书、现场检查笔录、身份证复印件、长丰县公安局朱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询问笔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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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拟作出如下决定:撤销2018年5月14日合肥海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程侠的股东、监事职务的登记事项。

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原标题: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