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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漏水致楼下老人摔伤 肥西法院:房东和楼上租客分别给予赔偿

【 发布时间:202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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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0多岁老人在出租房内不慎摔倒致使骨折,几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之后,老人将房东和楼上租客一同告到法院。日前,肥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民事纠纷。

60多岁的薛某随女儿女婿共同租赁房东周某房子居住,而林某则租住在同一套房子阁楼上。今年1月10日下午,薛某发现楼上漏水,客厅地面及客厅至卫生间区域布满水渍,便前往卫生间寻找拖把和簸箕,不料途中不慎摔倒。拨打120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之后,薛某被确诊为左胯骨骨折且膝盖挫伤。之后,薛某将房东周某、楼上租客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暂计131572.98元。

案件起诉到肥西县人民法院后,在申请鉴定阶段,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助理张为及时组织三方进行了调解,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案件起因、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经过张为的耐心调解和劝说,三方均作出了让步,房东周某赔偿薛某14000元,楼上租客林某赔偿薛某37000元,薛某不再申请伤残鉴定,案件一次性了结。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聂新春

原标题:阁楼漏水致楼下老人摔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