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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这些地方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

【 发布时间:2022-05-17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是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近日,省政府发布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划定区域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

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

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是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为确保该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涉及:宿州市萧县,蚌埠市五河县、怀远县、禹会区、经开区、高新区,阜阳市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颍泉区、颍东区、颍州区,淮南市凤台县、寿县、谢家集区、大通区、田家庵区,滁州市明光市、凤阳县、定远县,六安市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的121个乡镇(街道)495个村(社区)3个农场。

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或主管单位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或主管单位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涉及区域统计表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 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 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