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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泾县:泾县城区路段集中整治最新事项公布!

【 发布时间:2022-07-30 】

公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对外形象,以打造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旅游的文明城市为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决定从2022年8月1日起,对城区主次干道开展文明创建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停乱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

二、严禁出店经营,少数结构特殊的门店,经县城管执法局现场勘查同意后可以不超出门店墙面的外立面。

三、严禁占道摆放,主次干道的门店外严禁摆放设置任何影响市容的物品(含垃圾桶、簸箕、扫帚、拖把、水池、水龙头、晾晒的衣物、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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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占道进行洗碗、洗菜、加工、修理等行为。

五、所有单位和个人对照上述规定事项进行自行检查,如有违反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听劝告且拒绝整改的,有关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期间,希望广大市民和经营户能立即行动起来,争当文明人,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整治工作,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共同努力!

泾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城区路段集中整治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