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淮南资讯 > 内容正文

安徽女子婚内出轨生女丈夫索要抚养费 法院这样判……

【 发布时间:2021-12-29 】

[]> []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吴某和李某于2016年按习俗举办婚礼结婚,李某于2018年生育一女,但经上海某机构鉴定孩子并非吴某亲生,双方遂协议离婚。吴某要求李某抚养其女,并返还两人共同抚养期间的抚养费80000元,李某未依约履行,遂起诉至法院。

李某对上海某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不认可,并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寿县法院依法委托至合肥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吴某与孩子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婚外生子,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具有重大过错,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被告李某返还抚养费80000元,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吴某抚养费80000元,按月支付,付清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每个家庭应当充分认识到彼此合法夫妻的身份,遵守义务,明确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小家庭的力量。

原标题:孩子不是自己的,抚养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