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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对违反防疫规定人员及经营场所进行处罚

【 发布时间:202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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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五河县公安局依法对泗县籍居民彭某某、严某某及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五河县某酒店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发生以来,泗县境内多个社区及乡镇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6月27日,泗县居民彭某某、严某某两人私自从泗县境内来到五河县城,并入住在五河县某酒店。彭某某、严某某两人在明知自己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行程,并故意隐瞒行程,且入住期间私自外出活动。7月6日,五河县商务局与五河县公安局在开展防疫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刻对彭某某、严某某二人落实管控措施。7月8日,五河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彭某某、严某某及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五河县某酒店予以行政处罚。(陈丹)

原标题:五河:对违反防疫规定人员及经营场所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