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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大工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 发布时间:2023-03-27 】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着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实施亮牌提升工程,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村荣誉室进行展陈,实行“挂牌子、亮身份”,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已命名1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实施阵地建设工程,建立农民学法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人民调解室、村(社区)群众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场所,做到法律服务、法治阵地、法治创建、调解网络四个全覆盖。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命名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建设工作打造一支良好的人才队伍。

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市已实现律师进乡村(社区)全覆盖。(本报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