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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随手扔下空啤酒瓶 安徽一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 发布时间: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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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一扔啤酒瓶,竟触犯刑法?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经开区辖区内首例“高空抛物”案亮出“第一剑”,被告人刘某某在经开区秀水江南小区内拾捡废弃纸盒时,便随手将纸盒中的四个空啤酒瓶先后从8层楼道向外抛掷,虽然此次高空抛物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刘某某任性的行为已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使刘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及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适用速裁程序。2022年8月2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近年来,尽管各地都加大宣传,但高空抛物行为仍屡禁不止,成为悬在城市上空无法承受之痛。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为给人民群众戴上“安全帽”,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决对高空抛物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全力保障社会的安宁稳定。检察机关在此提醒,作为公民应提高个人素质,自觉遵法、守法,否则,今天扔下去的东西,换回来的可能就是明天的处罚。

原标题:高空抛物 没伤人也追责——芜湖经开区首例“高空抛物”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