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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公积金提取!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25 】

为了进一步减证便民,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现将统一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业务事项口径相关通知如下:

01购买住房提取

(一)购买本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合同通过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

提取时间:缴存职工自网签备案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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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总额减去贷款的差,即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提取材料:购房合同(经网签备案)、首付款发票、身份证、I类银行卡。

(夫妻共同购房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二)购买本地存量房(即二手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买存量房且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

提取时间:缴存职工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登记日期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元),并且不超过房价总额减去贷款的差,即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提取材料: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身份证、I类银行卡。

(夫妻共同购房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三)购买异地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所需条件和材料同上,另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补充材料:

1、本人或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户籍地在购房所在地;

2、直系亲属工作地在购房所在地。

符合上述第1条的,补充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户口本(购房前);符合上述第2条的,补充提供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工作证明(购房前后半年社保缴费明细证明或公积金缴存明细证明)。

3、对于新建商品房,缴存职工需提前了解当地住建(房管)部门查询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渠道,以便在业务窗口提供核实。

02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一)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正常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含提前部分偿还本息)的。

提取时间: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取消首次提取还贷满12个月、两次还贷提取相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提取时间,但同一笔贷款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的应同时办理。

提取额度:实行先还后取的原则。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还贷额,即两次提取之间所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提取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期间提取累计不得超过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且为正常按月偿还金额,不含逾期罚息。

提取材料:

1、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免材料,只需提供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2、商业住房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提供:借(贷)款合同或反映此笔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仅首次提取提供)、盖有银行或公积金机构印章(含网上印章)的还款流水清单(记载两次提取相隔月份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身份证、I类银行卡。

(夫妻共同还贷首次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二)提前偿还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

提取时间:缴存职工自提前还贷之日起半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夫妻双方提取的应同时办理。

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前还贷本息额,且不超过提前还贷当月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材料:借(贷)款合同或反映此笔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仅首次提取提供)、提前还贷凭证、身份证、I类银行卡。

(夫妻共同还贷首次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提取的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03租赁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存职工(已婚家庭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的;

(二)缴存职工在我市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提取时间:一个自然年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共同提取的应同时办理。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一年的额度。未婚职工和已婚家庭提取金额分别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且不超过提取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身份证、I类银行卡、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婚姻承诺)。

(已婚家庭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夫妻共同提取需分别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和I类银行卡。)

(三)缴存职工当前名下无房,但曾以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名义提取过公积金的,原则上不能再以租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属特殊情况,本人线下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严格审核前次购房以及当前租房真实性后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3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原标题:事关公积金提取!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