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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登记结婚法院依法确认无效

【 发布时间:2020-04-23 】

  讯 与前妻离婚后,让女友冒用前妻的身份信息补办结婚证。近日,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依法作出确认结婚登记行政行为无效的判决。

  林某与前妻张某经法院判决离婚,于1993年与邓某举行结婚仪式后一起生活,当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后邓某冒用张某的名字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并一直使用张某的名字生活。2015年2月,邓某用张某的名字与林某在民政局处补办结婚登记。同年7月,公安机关对邓某冒用张某身份信息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林某和邓某两原告于2016年1月向民政局申请撤销补办的结婚证,并补办林某与邓某真实身份信息的结婚证。民政局认为对撤销请求和变更请求无受理权限,驳回了申请。二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民政局补办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冒用林某前妻张某的名字申报户口并使用其身份信息,而且以张某的名字和身份信息与林某向被告申请结婚登记,被告民政局按工作要求进行了审查,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邓某冒用他人身份与林某补办结婚登记的行为明显违法,导致结婚登记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登记行为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应依法确认登记行为为无效行为。遂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民政局为原告林某和邓某进行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无效。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宋兴彬 安静

 

【责任编辑 王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