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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范管理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专项资金

【 发布时间: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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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合肥市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市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明确了我市省级幸福河湖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支持对象、分配方式和使用范围。其中,对于各县(市)区开发区成功创建省级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投资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外的资金由市、县(区)按1∶1配套,验收通过且综合评分位列全市第一至第八的,分别给予80万元、70万元、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高乾阳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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