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滁州资讯 > 内容正文

行政处罚!安徽天长一人未主动报备行程被通报!

【 发布时间:2022-09-21 】

[]> []关于对施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给予行政处罚的通报

2022年9月13日,我市千秋街道疫防办接到上级大数据推送信息,反映长泰社区居民施某某从南京市风险地区返回天长。千秋街道疫防办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施某某行程开展调查。

经调查,9月9号施某某从南京风险地区返天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施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提醒从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来(返)天人员和广大市民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信息。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长市千秋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对施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给予行政处罚的通报